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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律 專 欄

操縱股價(炒股)會犯什麼罪?
證交法禁止的操縱行為一次看懂

葉耀群 律師合曜國際法律事務所

重點摘要

「拉個股價、沖點量,應該還好吧?」——這樣的想法,可能已經踩進操縱股價的刑事紅線。操縱股價(俗稱炒股)破壞證券市場的公平,是證券交易法嚴格禁止的行為。以下說明法律禁止哪些操縱手法、刑責,以及常見的誤區。

一、什麼是操縱股價?為什麼被禁止?

操縱股價,是指以人為手段影響某檔股票的價格或成交量,製造出不真實的價格或交易活絡假象,誘使他人跟進買賣。市場應由真實的供需決定價格,操縱行為破壞了這個公平基礎,因此被法律嚴格禁止。

二、證券交易法禁止哪些操縱行為?

依證券交易法第 155 條,下列行為都在禁止之列:

三、操縱股價的刑責與民事責任

違反第 155 條者,依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,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 1,000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金。此外,行為人對善意買賣而受損害的人,也須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。

四、常見誤區:「護盤」「幫忙沖量」也可能違法

很多人以為「幫公司護盤」「幫朋友把量做起來」是幫忙,其實只要涉及人為影響股價或製造活絡假象,就可能落入操縱行為。認定的關鍵,通常在於主觀意圖異常的交易型態(如集中在特定時點、以高價敲進拉抬等)。

五、被查操縱股價時,該注意什麼?

常見問題

幫朋友「沖量」讓成交量好看,也違法嗎?
可能違法。以對敲、通謀方式製造交易活絡的假象,可能構成沖洗買賣或相對委託等操縱行為,即使是『幫忙』性質,仍有刑事風險。
大量買進自家或看好的股票,就是操縱嗎?
不必然。單純基於看好而買進,與『意圖影響股價、以連續高價拉抬』的操縱行為不同。認定重點在於有無操縱意圖與人為影響價格的異常交易型態。
操縱股價的刑責有多重?
依證券交易法第 171 條,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 1,000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金,並須對受害投資人負民事賠償責任。
如果最後沒賺錢,也會成立操縱股價嗎?
會。操縱行為的成立重點在行為本身與意圖,不以實際獲利為必要;有無獲利主要影響量刑與賠償金額的計算。
*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之分享,非針對個案所提供之法律意見,亦不因閱讀本文而成立委任關係。個案情形千差萬別,實際處理請諮詢專業律師。

涉及操縱股價、證券案件?

前主任檢察官葉耀群律師,專精證券交易法與金融犯罪偵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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